(一)、消防维保服务范围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2、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3、防火分隔设施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防排烟系统 7、消防炮系统 8、泡沫灭火系统 9、其他消防系统 (二)、消防维保服务描述 1、合同履行期间,更换单价100元以内的配件由乙方承担,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00元,累计超过200元的维修零部件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同时须由甲方负责人确认,季度末凭发票,由甲方核销。 2、乙方协助甲方完善消防系统的管理规程。
3、乙方在甲方需要时协助甲方做好消防演习。
4、乙方配合甲方做好消防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
5、乙方配合甲方举办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组织工作。
6、协助甲方建立健全消防维保档案。 7、入场对消防设施全面排查一次,提出问题报于甲方;
8、每年对消防设施全面测试一次,每月检查测试一次;
9、每月如实出具消防维保报告;
10、维保人员24小时应急服务,突发问题,二小时内到达现场;
11、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消防方面的技术指导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培训; 12、依据消防总队文件要求,项目采用山东消防技术服务平台服务; 13、人为破坏或丢失的设备、配件,不在免费更换范围之内。
14、乙方维保介入之前,消防系统存在的问题和损坏的设备,维修不在维保范围之内。